巧辩一则

读着三国,看到一则有趣的小故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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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年天旱歉收,刘备下了禁酒令,酿酒者要受到法律惩处。像现在一样,也是上面的指示到了下边一执行就走样,基层领导便去老百姓的家里去搜酿酒的器具,逮住了不少,这下有了罚款的理由了!简雍看不过去了,这样劝谏的刘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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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天简雍与刘备出去散步,见到一男一女在路上行走,简雍惊奇的对刘备说:“他们准备苟且行淫,你怎么不赶快去把他们抓起来呀?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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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备很奇怪:“你怎么知道的他们有奸情呀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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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雍理直气壮:“他们有行奸的器具呀,与存有酿酒器具的不一样吗?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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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备恍然大笑,命令马上释放了存有酿酒器具的百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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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简雍的逻辑是有盲点的。男女身上的性器官固然可以行奸,却也可以用以“正常合法”地性交(好奇怪的用语,呵呵);而在禁酒令的背景之下,酿酒器具的用途却必然违背法律的禁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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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然,在简雍仁义的出发点之下,不会有人抓这条小辫子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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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当茶余饭后谈笑题材 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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